释义 |
法律分析:1、找准方向,切忌盲目入股。投资人入股之前都应该对投资行业和市场进行分析,对拟投资公司的战略方向进行充分认证。切忌盲目跟风瞎投资。2、要弄清楚公司的详细信息。入股之前对此企业的经营方式、赢利模式、经营管理权、战略战术进行考查,同时,对于企业的净资产、公司负债情况、诉讼等信息,应当聘请律师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3、入股方式要搞明白。常见的入股方式有增资和股权转让两种方式,选择的入股方式不一样,可能承担的风险和需要完善的法律程序也存在区别,比如增资入股需要与公司签订增资入股协议等,而股权受让方式则主要与出让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4、程序要合法合理。入股前应当明确法律法规关于入股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特别规定,比如新增注册资本入股要求公司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需要原公司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等,通过严格履行程序,尽力避免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