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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干伤工伤复发怎么办
释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及安装辅助器具等。而至于工伤复发的认定需要结合复发之前的病历,判断关联性来进行认定。
    一、工伤二次手术取钢板算不算是停工留薪期
    工伤二次手术取钢板有停工留薪期的。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工伤扣奖金和绩效吗
    一般来说,工伤不应该扣奖金和绩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上述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所以不应扣除奖金和绩效。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工伤待遇有哪些适用条件
    工伤待遇的适用情况: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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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1: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