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的履行顺序有哪些 |
释义 |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承租人的顺序是: 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3、合同成立在先的。 一、租了房子不想住了还没开始住,可以退钱吗 当然。承租人有退房权,但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另一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遵守合同的约定。如果承租人不想租房子,可以和房东协商。如果协商一致,他可以直接终止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擅自搬出租赁房屋并停止履行合同的,不需要租赁关系的,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履行租赁协议的,与出租人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擅自搬出租赁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义务。这是承租人的违约行为。 二、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的可以转租吗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转租的条件: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书;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组织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房房东有权利随时进入房内检查吗 出租人在没有法定和约定的情况下,不得侵犯承租人的房屋使用权。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租赁的是房屋的使用权,在承租人依照合同合法行使房屋的使用权的时候,出租人不得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进入承租人已经合法支配和控制的房屋使用权。除了违约之外,还涉嫌侵犯承租人的隐私权益。隐私权是指公民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承租人在租赁的房屋内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的隐私利益,均存在一定的隐秘需求和隐秘的保护权。房东在房客不在场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房客的房间,已经涉及对房屋租赁合同的附随义务的违反,构成违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六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 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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