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忠诚协议需要满足合同的有效要件,才能够发生相应的法定效力。具体来说,夫妻两个人写忠诚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并且签订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订时还需要两个人基于真实和自愿。首先,要将不忠诚的行为写的具体一些。也就是说在撰写忠诚协议时,应该把夫妻一方出轨的情节细化,或者将标准细化,尽量做到具体,这样才不会让出轨的一方钻了空子。 其次,不能将不忠行为的法律后果和人身权利相联系,比如说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孩子抚养权、探望权等。 最后,应该将财产分配方式和赔偿数额具体化、合理化。可以将夫妻双方的财产全部列举出来,并且将分割的方式具体化,明确过错方给无过错方具体的赔偿数额。同时,不能在抓到对方出轨时逼迫对方签署。因为签署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避免将来对方以受胁迫、威胁等理由来撤销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