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长吗? |
释义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届满后需延续。申请延续时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合法设立的企业、适应化妆品生产的场地、设备和技术人员等。申请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如申请表、建筑平面图、营业执照等。此外,还需要提供环境条件检测报告、负责人的学历证书、产品检验员的培训证明等。 法律分析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5年届满后需要延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其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从事化妆品生产应该满足的条件: 1、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2、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 3、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4、有能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5、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需要的材料: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厂区总平面图、生产车间、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3、生产设备配置图; 4、营业执照; 5、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申请企业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8、签订的委托材料; 9、企业质量管理文件; 10、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 11、施工装修说明; 12、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检测报告; 13、自查报告; 14、生产车间采用紫外线消毒的,提供检测报告; 15、质量负责人/质管部门负责人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16、至少2名产品检验员有效的培训证明复印件; 1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18、采用企业标准的提供已备案的产品质量标准复印件,产品配方原料应在现行《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范围内; 19、生产车间和微生物检验室清洁区空气洁净检测报告; 20、涉及许可单元类别典型产品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结语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届满后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理延续手续。申请人需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的证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条件包括合法设立的企业、适宜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设施设备、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和设备,以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申请所需材料包括申请表、平面图、设备配置图、营业执照、场所使用证明、身份证明等。同时还需提供环境检测报告、自查报告、紫外线消毒检测报告、负责人学历和职称证书、培训证明、健康证明、产品质量标准等。 法律依据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 (三)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四)有能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五)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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