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伙后是否承担合伙前的债务 |
释义 | 法律分析:否。退伙人退伙时与合伙企业进行的结算以当时的财产状况为依据,退伙时如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如正在发生的合伙企业经营和债务,是发生在退伙人退伙之前的,它仍与退伙人存在关联,退伙人对此不能免除责任;退伙人退伙时有些债务可能是隐性的,退伙时可能未显露出来,如某种产品的质量暇疵等,这类债务有可能在他退伙后的一段方能显露,故对这部分债务他不能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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