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一,从行为主体上看,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医疗机构以及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第二,从主观方面上看,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的过失。第三,从其性质上看,构成医疗事故过失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第四,从时间上看,必须发生在医疗活动中。第五,从产生的后果上看,须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第六,从相互关系上看,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 吉林省医疗事故处理实施办法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