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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房公积金一年可以取几次
释义
    一、租房公积金一年可以取几次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一、公积金一年具体能取几次
    1、公积金一般一年能去一次,且需符合法定的情形。即职工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者离退休等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公积金贷款一年可以贷几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为1—30年(其中购买二手房住房贷款的期限为1—10年),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了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的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的年限1—3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由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间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则贷款利率也要做相应调整。已发放的贷款,当年内不回作调整,调整时间为下个年度的元月一日。贷款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含一年),贷款利率不会作调整。
    公积金贷款流程
    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之一手房:
    1、借款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综合服务大厅个人业务的窗口或者各委托贷款银行的受理网点提交贷款的申请资料,符合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的录入贷款信息,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2、复核人员核对申请资料,根据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拟定贷款额度及期限;
    3、综合服务大厅负责人审批贷款申请,打印准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
    4、借款申请人持通知书与委托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相关手续,委托贷款银行进行他向权登记和确认;
    5、综合服务大厅负责人依据合同签发委托贷款通知书;
    6、委托贷款银行依据委托贷款通知书办理放款业务。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仅可以贷款一次。只要是上一次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就可以再次申请。个人的第一套和第二套住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第三套住房就不可以使用公积金来进行贷款了。
    三、一个公积金一年内可以取几次
    住房公积金一年提取次数没有限制,最多不能超过日前3个月的公积金缴存上限。
    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一次性提取有效文件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偿还自住住房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办理一次转账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内需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
    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房租费用。
    需提供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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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6:5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