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坐出租车不付钱违法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市民乘坐出租车不给钱,是属于违法行为的。 所谓违法行为,通常是指违反现行法律,给社会造成某种危害的、有过错的行为。违法行为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违法行为以和严重违法行为(即犯罪行为),可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和违宪行为。 而民事违法行为分为违反合同行为和侵权行为两大类,前者指合同当事人没有合法事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后者指合同以外的,非法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 市民乘坐出租车的,与出租车公司间成立客运合同关系,市民乘坐出租车后不给钱的,属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所以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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