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通过所在党组织证明党员关系。 中国共产党没有统一的党员证,党员身份的证明,在制度上靠的是入党志愿书、介绍信等文件,在制度外靠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来证明党员身份。至于证明身份,一般是组织关系介绍信,二是档案,部分地方党委会有自己印制的党员证。 党费证也是现在各地较为流行的做法,但不能在正式场合当做党员身份的证明。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综上所述,没有党员证的,可以通过所在党组织证明党员关系。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