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驶证过期 需要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检。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 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和 交通事故处理 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 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