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线下赌博,由于参赌人员的亲历性,通常每一局的输赢均不会刻意去记下来,实际也无必要记录下来,公安机关在计算赌博时,通常仅根据现场缴获的赌资来认定赌博金额。2、而网络赌博的虚拟性、信息化、远程性必然会使每一次参赌行为全程流痕。实践中,参赌人员仅实际使用资金几万元参赌,但形成数千万元的进出流水账,并全程记录下来也是有可能的。3、网赌的个人赌资是总流水,即所有投注的点数乘以代表的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