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凡因生产工作需要,在20时至次日8时,连续工作四小时以上的职工,可领取夜班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工作日加班,即正常标准上班时间以外时间工作的,需要向员工支付不低于其小时工资的150%,作为加班费;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的,即为周六日上班的,且不作排调休的安排,则需要向员工支付不低于其小时工资的200%,作为休息日的加班费;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则需要向员工支付不低于其小时工资的300%,作为加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