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伤口四厘米属于轻伤。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打架致人创口长度超过四点五厘米以上,或者累计创口超过六厘米以上构成轻伤二级。所以,伤口四厘米属于轻伤。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查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伤残鉴定标准是由国家统一规定一个标准,再由地方按标准去实施,以维护伤残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伤残还分有多种类型,各种伤残要对照施行。 适用于受伤人员的残程度评定。 划分依据: 1. 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评定标准: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2.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3. 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4. 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5.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6. 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