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禁渔期几月到几月结束 |
释义 | 上海市禁渔期通常是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到9月1日结束。 在禁渔期间,禁止在上海市内江、河、湖等水域进行渔业活动,以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态环境。需要注意的是,禁渔期的起止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调整,具体应以当年相关部门的公告和通知为准。如果有相关的渔业活动需求,建议事先查询当地的渔政部门政策和规定,以避免因违规行为而遭受处罚。 在禁渔期,一般禁止从事以下活动: 1、捕捞渔获物:禁止捕捞禁渔期所涉及的水域、种类的渔获物,包括鱼、虾、蟹等; 2、运输和销售渔获物:禁止运输和销售禁渔期所涉及的水域、种类的渔获物,以防止非法捕捞和非法销售; 3、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以减少对水生生物资源的破坏; 4、污染水域:禁止在禁渔期污染水域,以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生态环境; 5、捕杀水生野生动物:禁止捕杀水生野生动物,包括鱼类、龟、蛇、鳄鱼等,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种类的水生生物资源,其禁渔期的时间和范围有所不同,禁渔期结束后,应按照规定进行捕捞和使用渔具。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行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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