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提及发放工资及社保的分录 |
释义 | 1、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是在发放工资时计算代扣的,不是在提取时计算的。 2、会计分录 (1)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 贷: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 贷:库存现金 (3)交纳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公司承担) 借:管理费用--公积金(公司)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 借: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 贷:银行存款 2009-10-2011:27补充问题 那要如何调整呢? 1、先冲销错误凭证。 2、然后,按正确分录编制凭证。 如何计提工资社保合并分录 计提社保和工资,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法律依据: 《会计法》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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