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什么是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二、共有产权房申请的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2、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家庭成员婚姻证明; 5、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三、共有产权房网上申请流程 1、项目公示 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2、网上申请 网上申购期间内,申请家庭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联网审核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4、摇号名单公示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应按照职住平衡、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并在其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5、摇号配售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摇号结果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 6、顺序选房 提前5个工作日,在销售现场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发布选房公告。申请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选房,家庭放弃选房的,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 7、购房确认 开发建设单位核对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复核。复核通过的选房家庭可签订购房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