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纸钱给朋友是现金吗没有条 |
释义 | 朋友借钱给的现金,没有借条的,当事人需要依法收集提供其他能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来追债,例如欠条、收据等债权凭证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类型的证据。 一、没有借条但有转账记录的借条有效吗? 没有转账记录的借条有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出借人不仅要有借款合同,而且还必须证明已经实际将钱交给了借款人,即借款人真正收到了钱合同才成立。转账凭证是非常有力的证据。如果没有转账凭证,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确实已经将钱交给对方的,那么法院不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因为证据不足,所以出借人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二、借钱没条电话录音可以做证据吗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录音当然可以作为证明借款事实存在与否的证据。根据相关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录音证据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求,形式方面的要求有,第一,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第二,录音、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第三,录音、摄像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有其他证据以佐证而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证据。实质方面的要求有,录音中的谈话内容必须涉及借款人、借款标的额、还款日期、还款履行方式等关键因素,重点是要能证明对方就是借款人(比如多次叫出对方名字,对方有回应;还可以通过通话记录、公证等方法来证明),此外借款人对借款要认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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