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先由双方协商变更,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变更抚养权条件有:(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