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要价太高怎么办 |
释义 | 直接起诉对方就可以。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需要就医治疗的,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能协商一致解决最好,协商不成的,就需要诉诸于法律。 一、交通事故都有哪些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至于医疗费应赔多少,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交通费为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陪护人员的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证,票据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二、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致残都有哪些赔偿 因残疾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人损失,赔偿义务人也应当赔偿。包括: 1、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地方人均收入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 一般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 3、被扶养人生活费 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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