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 1、股东具有广泛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公众广泛发行股票筹集资金,任何投资者都可以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只要有限公司的股东; 2、股份投资。在股份制公司中,股东的出资是股份性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 3、股东责任有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仅限于其认购的股份,公司债权人不得直接要求公司股东偿还债务; 4、股份公开,自由。公开性和自由性包括发行和转让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通过发行股票来公开募集资本,这使得股东数量众多,分散广泛; 5、公司的公开性。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要向股东公开,还要向社会公开。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公司资本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