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医疗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支付胃癌治疗费用,被保险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对方履行;对方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履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合同的效力以保险条款为限。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因此,被保险人可以通过起诉保险公司的方式,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胃癌治疗费用,同时要求赔偿其他相关费用和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