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娘家叫签房子放弃权那在婆家会有吗 |
释义 | 一般来说,嫁出去的女儿在娘家都不能分地的。你最好先去娘家问问,问清楚,以后分地有没有你的,如果确定以后在娘家能分地,再来签署这个证明。 一、女儿可以当户主吗 可以。女儿出嫁了但户口在娘家,如果按户籍补偿,女儿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款,否则,无法主张。具体看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了。一、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第三章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二、女儿可以争取娘家财产吗 女儿是可以争取娘家财产的。因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是:配偶、子女、父母。所以证明,法律对于子女的继承权并无区别对待,男孩女孩都有平等的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力。是否能分到财产,跟是否出嫁并没有任何关系,而由于女儿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所以女儿完全有争取娘家财产的权力。 三、老婆死了娘家人会分到家产么 老婆死了娘家人是可以分到遗产的,但娘家人仅包括妻子的父母,妻子的兄弟姐妹只有在妻子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可以参与遗产的继承。老婆死后,家产中剔除开丈夫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后剩下的均为老婆个人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即由配偶、子女和父母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父母仅指妻子的父母,不包括丈夫的父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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