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军嫂婚外情怎么处理? 军嫂出轨的处理是可能会导致破环军婚罪,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破坏军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军人婚姻关系的故意。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结婚或者同居。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当然,如果出轨情节轻微,并取得对方谅解的,不构成违法犯罪,可以免于处罚。已经构成破坏军婚罪的,军嫂有悔改意愿的、军人又予以谅解的,没有将军嫂列为被告的,那么军嫂就不会有刑事判决。 二、破坏军婚罪和重婚罪有哪些不同? 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有以下不同: 1、如果行为人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双方都明知的,双方均构成破坏军婚罪; 2、一方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另一方不明知的,则明知的一方构成破坏军婚罪,不明知的一方构成重婚罪或者不构成犯罪; 3、如果双方均不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的,则根据情况构成重婚罪或者不构成犯罪。 三、破坏军婚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2、主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