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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签订的口头技巧
释义
    口头合同订立简便易行,但需满足要约和承诺的条件。不宜采用口头订立的情形包括商业借款、长期租赁、建设工程等。合同可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电子数据交换也可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分析
    一、口头合同如何订立
    1、订立口头合同需一方口头发出要约,另一方表示同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内容具体确定;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二、不宜采用口头订立合同情形有哪些
    不宜采用口头订立合同的情形有:商业借款合同、6个月以上的长期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委托监理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结语
    口头合同的订立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如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的零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约和承诺是口头合同的法律依据,要约应具体确定内容并表明要约人受其约束。承诺可以通过通知方式或根据交易习惯通过行为作出。然而,并非所有情况都适合口头订立合同,如商业借款合同、长期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合同内容的方式也被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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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2: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