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罚的行为包括: 1、主刑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3、对于犯罪的外国人,还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