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领证结婚证需要带什么 |
释义 | 异地户口结婚证领取应携带证明有: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异地办理结婚证指南 异地办理结婚证时需要注意结婚登记条件和手续,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1、结婚登记条件 a.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b.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c.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d.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2、婚姻登记手续 a.初审: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并询问相关情况。 b.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c.审查: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并按指纹。 d.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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