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工作中生病老板有责任吗 |
释义 | 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职业病按工伤处理,公司有责任; 2、如果不是职业病按工伤处理,公司没有责任。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完成工作任务的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员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人身伤害的。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属于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二、老板应该怎么做: 1、定期体检 虽然有很多网友都在讨论加班或者高强的活动会增加身体的负荷,而长时间持续这样的状态可能会损害身体,但实际上,真正对身体产生不可逆伤害的工作其实并不多,大多数损害可能与个人的不良作息有关,也有可能是某些员工的身体素质与一些工作并不相配。 所以,对于一些特殊的工作岗位,可以定期的组织员工进行体检,降低员工患病的概率,保证员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而在工作期间,店铺可以定期的组织员工做一些团建活动,一来可以增加员工的协作性,二来也可以让员工放松一下,锻炼身体。 2、购买保险 购买保险是一个好办法,无论是医保还是商业保险,虽然可能需要公司的一部分支出,但保险的风险转移能力却是对店老板非常有用的。 另外,为员工购买保险,可以大大的增加员工的忠诚度和粘性,大大的减少员工的离职率。 3、对于生病员工不要不闻不问 对于有些老板,员工一旦生病不能上班,便对员工不闻不问。确实,员工生病与公司并不直接关系,不看不问并不违法。 但现在是一个人情的社会,不闻不问的做法只会让员工觉得公司无情,其他的员工也会心寒。而适当的去看望一下员工,表示一下公司的关心,会让员工大大的增加对公司的认同感。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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