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间人的职责包括: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合同媒介,忠实报告信息,支付居间费用,保守隐私,代表隐名当事人履行义务。隐名媒介是指居间人不透露当事人的姓名或商号。 法律分析 居间人的义务具体如下: 1、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信息。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4、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有义务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 5、介入义务。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指在隐名居间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间人代替隐名当事人以履行辅助人身份履行责任,并由居间人受领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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