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上班医保可以单独交,方式如下: 1、现金缴费,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参保居民医保卡、身份证及应缴现金至银行柜台办理现金缴费; 2、自助缴费,持银行储蓄卡通过银行自助缴费系统办理缴费业务。据银行缴费系统提示,输入居民医保卡号完成缴费操作; 3、网上银行,通过网上银行交易系统办理缴费业务; 4、委托代扣,持参保人员户口簿或身份证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在银行柜台与银行签订委托代扣协议,今后每年度居民医保应缴款项将由医保中心交由银行代扣。 办理医保卡需要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医保事务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