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房销售要满足什么条件 |
释义 | 现房销售要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现房销售许可证的办理: 1、提交材料: (1)商品房销售申请报告; (2)填写《商品房销售登记表》; (3)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4)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 (5)《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配核定用地图;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图、首层及标准层平面图; (8)供热配套证明; (9)燃气证明; (10)市物价局的商品房销售价格批复; (11)属于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完成主体工程投资额20%以上的证明文件; (12)商品房申请销售明细表。 2、审核; 3、查勘项目现场; 4、审批; 5、发证。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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