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党的惠民政策的内容 |
释义 | 法律分析:1、坚持就业惠民,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 2、坚持教育惠民,加快教育事业发展。 3、坚持医疗惠民,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4、坚持社保惠民,完善社会保证体系。 5、坚持扶贫惠民,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6、坚持安居惠民,积极推进安居乐业。 7、坚持暖心惠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8、坚持兴边惠民,有力促进稳边周边。 9、坚持安全惠民,提高各族群众的安全感。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 三、畅通评价渠道 (四)政府部门“监督查评”。要积极开展政务服务调查,尤其是对新出台的利企惠民政策、新提供的服务项目以及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服务事项,及时了解政策知悉度、办事便利度、服务满意度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参与评价的企业和群众,开展回访调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委托第三方独立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服务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发挥中国政府网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平台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二、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 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及时出台审理涉疫民商事、涉外商事海事、执行案件等4个意见,指导各级法院妥善应对疫情引发的诉讼问题。紧急为1386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临时变更财产保全措施,支持扩产抗疫。青岛法院4小时内组织完成听证并裁定解冻资金,使被起诉的呼吸机企业迅速投产运营。苏州、威海、新乡等法院紧急准许处于破产阶段的企业恢复生产,确保紧缺医疗物资供应。针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的履约难问题,依法准确适用不可抗力等规则,妥善审理相关合同违约、企业债务、房屋租赁等案件4.3万件。北京、上海、贵州、云南、新疆等法院落实惠企惠民政策,加强府院联动,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各级法院对2.5万家企业暂缓强制执行措施,在18.1万件民商事案件中采取“活封”等措施,为企业释放资金1631亿元、土地869万亩、厂房3271万平方米,帮扶3.6万家企业复工复产。坚决纠正涉疫就业歧视行为,严禁仅以劳动者曾感染新冠病毒、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依法支持并规范共享员工、网络零工等灵活就业,让群众在疫情冲击下就业得到法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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