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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居期间男方出资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分手后房子属于谁
释义
    同居期间,男方单方出资支付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共同还贷的,房屋属女方个人所有,同居关系结束后,男方无权要求分割。
    一、结婚房子应该写女方名吗
    结婚房子应不应该写女方名字具体如下:
    1、若男方不信任女方觉得有风险,可以不写女方的名字;
    2、若男方觉得这个人是可以一直走下去的,就可以写女方的名字,是否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是双方自己选择的结果。
    婚前加名、婚后加名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前加名更有利。比如:婚前购房的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同时是房屋按揭贷款的申请人,因此,在离婚分割时,法院可能会倾斜将房屋所有权判决给婚前支付首付款的一方。
    二、离婚了房子可以给女方家人付首付吗
    女方家人付房屋的首付和月供的,若是房屋只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男方不得分割该房屋。若是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女方父母对男女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可以分割该房产。
    三、父母参与出资办房产证,离婚时怎么办
    父母出资买房,子女离婚后房产分割具体如下:
    (一)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
    1、登记在一方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且写的是男方名字,房子就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话,离婚时候女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2、登记在对方个人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的是女方名字,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情况除外。
    3、登记在两人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的是夫妻两个人名字,则视为对对方50%产权的赠与行为,在没有其他约定或者公正的情况下,视为二人共同财产,房产分割时双方各占50%。
    (二)婚前双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
    1、登记在一方名下
    如果婚前双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登记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但如果另一方能够提供自己父母支付的房款证明,则可以要求对方以债权关系将部分放款返还。
    2、登记在两人名下
    在无事前约定及公证的情况下,视为二人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各占50%或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割,有约定的按实际约定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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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9 22:2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