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八三年大逮捕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提出从现在起,在三年内组织三次战役。从1983年8月上旬开始到1984年7月是第一战役,9月2日,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规定,将部分死刑复核权正式下放至地方各省高院。“严打”第一战役重点打击对象是流氓犯罪分子和流氓团伙,就是“浮在面上的刑事犯罪”,同时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和重大盗窃犯罪,抓紧侦破大要案和久侦未破的重大积案。第二阶段开始对犯罪团伙进行深挖。第三战役一手继续抓严厉打击犯罪,一手抓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做到打击、防范、建设相结合,为长治久安打下牢固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23: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