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重疾险的承保和理赔过程中,胃癌既往病史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的胃癌既往病史及其相关医疗记录来决定是否承保,并在理赔时根据保单条款来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遗传特征、职业和其他相关因素,对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等加以限制。 2.《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但不得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 3.《保险条款》:不同的保险产品有不同的条款,应当仔细阅读条款中的定义、免责条款等内容,以了解胃癌等疾病的保险范围和理赔条件。 总结:胃癌既往病史对重疾险的承保和理赔产生重要影响,被保险人应当仔细了解保险产品的条款和保险公司的承保政策,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获得最大程度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