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作为犯罪团伙主犯,是否具备取保资格? |
释义 | 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即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 法律分析 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即可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拓展延伸 犯罪团伙主犯的取保资格审查标准与程序 犯罪团伙主犯的取保资格审查标准与程序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对被指控为犯罪团伙主犯的个体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进行审查的一套标准和程序。通常,审查标准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评估、逃跑风险评估、证据的确凿性等方面。审查程序涉及到对犯罪团伙主犯的身份核实、取保申请的受理、取保条件的制定、保证人的审查等环节。审查的目的是确保取保措施的实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并保证犯罪团伙主犯出庭受审的权益。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具体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都旨在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安全。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即可取保候审。具体而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的人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对于犯罪团伙主犯的取保资格审查,需要评估其社会危险性、逃跑风险和证据确凿性等方面。审查程序旨在确保取保措施的实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并保障犯罪团伙主犯的权益。根据不同法律法规,具体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都旨在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安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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