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市场上尚未出现专门针对血友病患者的定制重疾险产品。但是,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保险合同订立前,保险人应当明确告知被保险人有关保险合同的一切内容。”因此,血友病患者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向保险公司详细告知其患病情况,并由保险公司给出明确的保险方案。如保险公司未能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保险赔付时产生争议,可依据《保险法》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二条:“在保险合同订立前,保险人应当明确告知被保险人有关保险合同的一切内容。” 2.《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人不得拒绝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不得歧视被保险人。” 3.《保险法》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后,除非另有约定,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或者单方面修改合同。” 4.《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5.《保险法》第十七条:“被保险人或者其受益人有权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人应当及时给付。” 6.《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