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 .床位费。离休干部和二级保健对象住院床位费限价每天60元(60元内全报销),超过限额的部分给予报销 50 % ,最高不超过 150 元/天。 2、药店。药店的费用基金一律不支付,只有B账户有金额的可以使用。(因离休干部和二级保健对象不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门诊及住院。三明市统筹区内的定点医院和省内办理了异地安置的安置地联网定点医院进行即时结算。 4、转外就医。因病需至统筹区外省内住院就医无法提供《三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分级诊疗转诊证明》的,需到医保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可直接在联网的定点医院即时结算。门诊的医疗费用需提供门诊发票和门诊费用清单回医保中心报销。 5、住院的干部保健对象临床所必须的药品缺失且无同类药品替代的,可申请外购。定点医院开具外购处方时应如实填写外购的理由及使用外购药品名称、剂量;住院人员需持外购处方、长短期医嘱复印件、外购药品申请表(医院科主任或参保人员填写)到医保中心待遇审核科进行初审,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 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