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继承的概念和条件 |
释义 | 一、转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1、转继承的条件有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的; (2)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未取得实际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5)转继承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一百七十四条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二、转继承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转继承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审查是否属于转继承纠纷; 2、关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3、确定转继承人应注意的具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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