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看守所要送生活必需品,并且家属可以在看守所为人犯存一些钱,以便人犯可以在看守所购买物品。根据法律规定,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 律师 可以同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 辩护人 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_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 法律咨询 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 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 监视居住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