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转让证明如何补办 |
释义 |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转让的证明原件丢失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补发商标转让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一、商标转让证明书补发注意事项有哪些 1、补发证明申请书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类别应与原商标注册证明一致。 2、如果补发证明与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同时办理,补发证明申请应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 3、如果原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已经作废的,在补发证明申请书上加盖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商标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公证书不是每个商标转让都需要提供,得视商标局要求,不过一般来说,若是转让的商标价值较大,或是审核过程中有疑问,商标局一般要求提供公证书。这时,就需要转受让双方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商标公证需要准备如下材料到公证处: 1、转让受让双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转让方或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转让方或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同意出让或受让商标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4、转让方的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多人共有的商标需提供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6、已经许可第三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提交被许可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综上所述,商标持有人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他人使用,双方要签订商标转让合同。经过一系列环节后,商标局会出具商标转让证明书。以后一旦丢失要及时补办。在申请补办手续的时候,特别注意申请书中填写的商标号、持有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和原商标转让证明记载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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