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省委的全称是中国共产党某省委员会。省政府的全称是某省级人民政府。例如在山东省,省委是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省政府是山东省级人民政府。 区别如下:省委是党的机构,省委主要负责人为省委书记,是省的第一领导人。省政府是国家一级行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称为省长。省长是省政府的一号人物,是省的第二领导人。两者的主要职能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五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 乡、民族乡的人民政府设乡长、副乡长。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镇人民政府设镇长、副镇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