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药材种植补贴措施 |
释义 | 中央财政对林下种植中药材补助试点资金3.8亿元,各地补贴标准不一。以甘肃、河南、安徽、广西为例,甘肃补贴标准为每项目不超过30万,河南和安徽为每项目不超过20万元,广西为不超过核定投入金额的40%或30%。 法律分析 中央财政对林下种植中药材补助试点资金3.8亿元,在各个地方,对林下种植药材的补贴标准都不一样,基本是在100-500元/亩之间。下面以甘肃、河南、安徽、广西为例来说明一下: 1、甘肃省对于林下种植药材补贴的标准 扶持对象:从事林下经济发展的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新型林业经营示范主体和农户(农户实施项目须以乡镇或村申报)。 扶持范围: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发展。 补贴标准:每个项目申报省级财政资金不超过30万。 2、河南省对于林下种植药材补贴的标准 扶持对象:注册2年以上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国有林场,且从事林下中药材及其他种植业2年以上。林下种植基地规模不少于300亩,带动农户数不少于30户。 补助资金:每个项目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20万元。 3、安徽省对于林下种植药材补贴的标准 扶持对象:注册2年以上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国有林场,且从事林下中药材及其他种植业2年以上。林下种植基地规模不少于300亩,带动农户数不少于30户。 补助资金:每个项目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20万元。 4、广西壮族自治区对于林下种植药材补贴的标准 扶持对象:从事林下经济的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场企业、良种繁育场(站)、相关科研单位。 补助标准:先建后补。项目,不超过核定的合理投入金额的40%,总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新建项目:不超过核定的合理投入金额或实际投入金额的30%,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结语 通过对甘肃、河南、安徽和广西等地对于林下种植药材补贴标准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中央财政对于这一领域的支持力度。各地的补贴标准和条件略有不同,但都旨在鼓励林下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的增收。这些补贴资金的发放将有助于提高林下种植药材的规模和质量,进一步推动中药材产业的发展。希望这些政策能够为广大农户和相关企业带来更多的机遇和福利,促进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二章 森林权属 第十七条 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以下简称集体林地)实行承包经营的,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包方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修正):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种子生产经营和收储提供信贷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修正):第五章 利用 第三十九条 因建设征收、征用集体所有的草原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给予补偿;因建设使用国家所有的草原的,应当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对草原承包经营者给予补偿。 因建设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应当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用于恢复草原植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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