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茂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有以下五种: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一次性。 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茂名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每月按实际社保缴费额1/2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得超过3年。2020年底前,补贴期限届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申请延长1年补贴期限。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每人3000元(自2021届起)。 补贴期限:一次性。 高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补贴标准:按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相关标准给予补贴,其中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按2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在校期间仅可享受一次。 高校毕业生住补贴的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其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申请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在“两区”就业创业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申请人在我市就业创业,并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