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抢夺人民警察的枪支,构成抢夺枪支罪。在面对警察的抓捕和问询时,希望积极配合,毕竟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 第七条规定,人民警察在执行下列任务时,应当佩带枪支: (一)处置、侦查暴力犯罪行为; (二)抓捕、搜查、押送、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执行武装巡逻任务; (四)在公安检查站、卡点执行武装警戒、处突任务; (五)在车站、机场、码头、口岸等重点部位、区域执行武装定点执勤任务; (六)在重点地区执行入户调查、核查情况等反恐防暴任务; (七)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夺警察配枪,构成“抢夺枪支罪”,在面对警察的抓捕和问询时,希望积极配合,毕竟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