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立案没有结果怎么办 1、立案没有结果处理方式如下: (1)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如县、区公安局的督查队或是信访办公室,可以搜集证据报案; (2)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依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或者通知撤销案件书后超过十五日不予立案或者未要求复议、提请复核也不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仍不纠正的,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协商同级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立案后三个月以内未侦查终结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反馈侦查工作进展情况。 二、立案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