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权是否可以转让 |
释义 | 只有在当事人有转让租赁权特别约定或者其后经出租人同意时,承租人才能转让租赁权,此为合法转让,否则为不合法转让。因此,在审理租赁权转让引发的诉讼案件中,如果租赁权的转让是经出租人同意的,那么出租人与受让第三人为双方当事人 一、租赁合同指的是什么 租赁合同指的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入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交付租赁物的一方为出租人,接受租赁物的一方为承租人,交付使用的财产为租赁物,租金为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使用租赁物的代价。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出租人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不同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租赁合同是双重事务,有偿合同,即交付租金与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入之间存在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得租赁物使用收入权的对价,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的维护等条款。租赁期限小于六个月的,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采用书面形式的,无论当事人是否同意租赁期限,都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土地使用权上的优先使用权是什么意思啊 土地租赁优先权规定是在我们国家,土地租赁是不享有优先权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而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依法交易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用于出租,而我国法律法规并无土地使用权人出卖土地使用权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在当事人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下,承租人无权主张其享有优先购买权。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与出让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其意义是不同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单位用地和个人住宅用地我国在转让规定上都是有区别的,下面就为大家做一个详细的梳理。 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是为转让,转让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的权利。转让的内容包括出售、交换和参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签订合同,受让方还必须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三、和二房东签的合同生效吗 和二房东签订的合同一般也是有效的。但是具体而言,要符合两个条件其合同才有效,即原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且在租赁期间内,也就是说只有承租人具有合法的租赁权,才有资格将其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经出租人同意。此处的承租人同意可以是在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原租赁合同中加以约定。因此只要符合上述两个条件,那么和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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