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通过法律手段收回已送出的物品? |
释义 | 根据赠与合同的特定条件,赠与人可以要回赠与的财产。这些条件包括:赠与合同未经公证证明订立,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要回,赠与不具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赠与的财产未交付给第三人,以及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不履行扶养义务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形之一。赠与人必须在了解或应当了解上述情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要回请求。 法律分析 可以要回。 可以要回,但有一定的条件限制。 可以要回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不是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要回;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4、赠与财产未交付给第三人; 5、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第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以上情形之日起一年内要回。 拓展延伸 追回失物的法律途径 追回失物的法律途径涉及多个方面。首先,失主可以向当地警方报案,并提供详细的失物信息。警方将展开调查,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追回失物。其次,失主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将协助失主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权益,并代表失主与相关方进行协商和诉讼。此外,失主还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失物招领网站等途径发布失物信息,以便广大群众提供线索。最后,如果失物被他人拾得并拒绝归还,失主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回失物,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之,追回失物的法律途径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失主应及时采取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赠与财产的追回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考虑多个条件和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要回赠与财产,包括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人本人的要求、赠与财产未交付给第三人等。此外,受赠人的行为也会影响赠与财产的追回权利,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未履行扶养义务或未履行合同约定等。赠与人应在一年内了解或应当知道上述情形后提出要回请求。追回失物的法律途径包括向警方报案、寻求法律援助、发布失物信息以及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失主应及时采取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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