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捡到东西不归还属于侵占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而且这种行为会构成不当得利。 1、如果捡到他人东西的数额较大,拾得物的所有人来索要,捡到东西的人拒不归还的,还会构成侵占罪。 2、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得利人负有将得利物返还给受损失的人,同时受损失的人也有请求得利人返还原物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