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修剪树木需要审批。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的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修剪、移植。确需砍伐、修剪、移植的,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且要按照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的补救措施。 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三条 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时,应当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承担修剪费用的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安全时,管线管理单位可以先行扶正或者砍伐树木,但是,应当及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 |